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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绝子,这章写得针不戳~~
  • 大大为啥还不更新,小丑竟是我自己!
  • 什么是快乐星球?下一章就是我的快乐星球。
  • 代入感太强了,我已经开始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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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这?你们觉得她好看?笑死人了,我也这么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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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带你吃遍大街小巷

 

还差两个月就十八岁的宋桐生,是S高高三物化班的一个学生。他的成绩在高手如云的S高不算最突出的,但是也能保持班级前十。少年宋桐生身量拔尖,一张俊脸虽是淡漠、疏离,但是抵不住端正、帅气,招来的暗恋的女生也不比风流的徐向安少,只不过少有人敢直面冰山表白罢了。

那时候的他,人生路上鲜有坎坷,所能望见的未来是宽广而又平坦的。尽管他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可是心底还是柔软的。当然,在情感方面晚熟的他在遇到郑荟之前,自己都没发现这份柔软。

宋桐生记得那年的开学典礼,虽然已经到了九月份,但是天气还是热得很。早上八点多,太阳就已经开始烧烤他们这些悲催的学生了。

校长是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老头子,长得很喜庆,除了话多外,他算是一个很不错的校长,但是在这种天气下一刻不停歇地说话,再好的校长都会败光好感。

啰唆了一堆后,校长终于肯下台了,但是把舞台让给了两个高一的新生。

第一个小伙子也不懂什么lady first,噔噔噔就冲上了台,拿着话筒就叽里呱啦一顿慷慨陈词,除却和校长一脉相承的话痨外,各种晦涩、拗口的词句一个一个地往外冒,直把底下被晒晕的学生说得恨不得手中变出臭鸡蛋来,往台上砸去。

好不容易等到男生话音落下,接着又上来了一个让人眼前一亮的漂亮姑娘。因为刚刚开学,校服还没有到,所以她穿了一件娃娃领的无袖天蓝色连衣裙,领口偏大,露出了精致的锁骨,锁骨以上是修长、白皙的脖子和挂着淡淡笑意的小巧脸蛋。

“大家好,我是高一七班的郑荟,郑成功的郑,芦荟的荟,很荣幸能够代表新生上台讲话。当然不仅是荣幸,还很奇怪,因为我的中考成绩没有特别靠前,至多应该在二十名左右。我苦思冥想了一阵子,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我表哥就说,大概是我长得不错,一看就是乖学生,所以校方才选择了我,毕竟大家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比较宽容。我想要是我长得实在有碍观瞻,被太阳晒得恍恍惚惚的各位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和同年级的同学,估计会把我错当成什么妖魔鬼怪给灭了。天这么热,我还站在比你们离太阳更近的舞台上,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我肯定说得不多,因为我比大家更怕被晒黑。”郑荟摊了摊手,“而且,我妈给我写的稿子,今早出来太急,我也没有带。不过要是真带了,我也不准备照着读,太多了,大概因为她也是老师的关系,总是害怕学生听不懂,一句话要掰成三句讲。其实我现在特别想下台,因为实在太晒了,但是既然学校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还是要讲一下的。那我就长话短说吧,人生苦短,但是高中漫长;成绩不一定好,但是作业肯定会多;我们学生苦,但是你们老师肯定也累。所以大家对彼此仁慈一点,互相体谅,共同争取美好的明天。”

宋桐生在S高见过很多聪明的女生,也见过很多漂亮的女生,但是从没有见过像郑荟那样有趣的女生。

他在掌声雷动的人群里,光明正大地看着她微笑着走下主席台,扎得高高的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上下飞扬,像是发梢都沾染上了主人的灵气。白色的袜子、白色的帆布鞋、天蓝色的裙摆,干净得如同从未有过环境污染的天空。

步入职场后的郑荟会因为那日她的飞扬跳脱而感到自豪,但是绝不会复制当日的做法。在枪打出头鸟的时代里,个性太过鲜明、张扬,只会成为炮灰。她有趣的灵魂,也慢慢地在现实中被消磨得差不多了。可是她永远不知道,她的棱角,曾经刺破过一个少年的血肉,扎进了他的心脏,让那个少年记了好久好久。

郑荟讲完后,校长终于宣布了解散。宋桐生站在队伍的最后,看着前面徐向安和田洋像连体婴儿一般挤作一团。

“哎哎,向安,郑荟就是你常说的表妹吧,还别说,她真有意思。”

徐向安撇了撇嘴:“就是那丫头,我小姨家的女儿,我小姨要是知道她在学校里这么‘大逆不道’,估计得教训她。”

“有什么好训的,她说得多好啊,这妹儿的个性是真有趣。”

徐向安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没搭理田洋。但是田洋觉得他说得没错,又说道:“你妹妹确实有趣啊!你就不觉得?”

徐向安一副“你太弱智”的表情,愣是没给答复,想憋死田洋。

田洋气得没办法,只能寻求别人的认同,他一回头,就看到了宋桐生,他是自来熟,跟班里每个男生的关系都不错,所以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开口就问:“刚刚演讲的姑娘很有趣吧?”

宋桐生被问得愣了一下,然后很确定地回答田洋:“很有趣。”

徐向安的桃花眼弯了弯,笑着抱怨:“有趣什么,这丫头没别的爱好,就是爱折磨我。”

田洋还没来得及说话,童逍就跑了过来,硬生生挤进两人中间,张开双臂,搂住两人的肩膀,很不要脸地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两人身上,脚上不使力,嘴巴却合不上:“哎,刚刚那个白雪公主真漂亮,老徐,你不是有个妹妹在高一吗?帮我向她打听一下那个美女。”

田洋憋笑憋得难受,徐向安一把甩开童逍的手臂,嫌弃地道:“打听什么呀?她不是名字、班级都自己说了吗?至于身高、体重、三围,你没长眼睛啊?”

童逍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于是又问道:“兄弟,那你的意思是我直接到高一七班去堵人?”

别说田洋这种笑点低的,连宋桐生在后面“偷听”的都觉得异常好笑。徐向安则被童逍气得哭笑不得,心里已经开始暗骂他“智障”了。

童逍瞪着一双大眼睛,满脸无辜和不解,本来就是娃娃脸,这么一看,更加显嫩,说他是初中生,绝对有人信。

徐向安想,童逍的智商大概也是初中甚至是小学水平吧,这么一想,他很快平静下来,实话实说:“郑荟也就是我的妹子,她看着文静、漂亮,但是性格绝对是霸王龙级别的。而且她爸妈都是老师,家教很严,所以我劝你,远观就好,千万别凑近了自讨苦吃。”

童逍垮了一张脸,不过也就几秒,就突然恢复了元气,大声承诺:“没关系,我等她高中毕业!”

徐向安和田洋肆无忌惮地嘲笑童逍,宋桐生看着童逍显得气急败坏的脸,只觉得他的同学果然年轻气盛,轻易就把承诺挂在了嘴边。

而他,从来没有跟谁说过承诺,包括自己,他却真真实实地一直在等着她。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铃声响起的时候,宋桐生还沉浸在关于旧日的梦里,他慢悠悠地张开眼,没有像过往一样,铃声响起便从床上一跃而起,而是手撑着后脑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他想着他姐说的话,想着他该如何面对郑荟。

他曾自以为是地认为能和郑荟保持合适的距离,一旦郑荟向他靠近,他就恶言恶语地将她推得远远的。后来他发现,这样对郑荟太不公平了,她那么好的人,不该受到自己言语上的攻击。于是他又把自己放在了她朋友的位置上。可是,她把他当成了朋友,他却再也无法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怀着对她的喜欢陪在她的身边了。

他用手搓了把脸,然后起床,想着再过几日,找个好的理由,慢慢地退出她的世界—

退出她的生活,退到没有她的地方,退到悬崖边上,退到退无可退。

郑荟今天上午为了一个继承案件,去了一趟法院,当事人在庭上吵得不可开交。法官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制止了几次也没有请法警。

好不容易等到开完庭,签庭审笔录的时候,对方的老伯又开始骂骂咧咧,扬言要找人揍郑荟的当事人。

法官已经逃了,书记员是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郑荟也指望不上她,只能压下心底的怒火,好言好语地劝道 :“大爷,您别冲动,现在是法治社会,打人是犯法的,严重了还是犯罪。”

“法治社会,就是方便你们这帮律师骗钱。”那个老伯越说越气,声音拔高了好几度,“这是我们的家事,你懂什么,还在这里吆五喝六的,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你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

郑荟也不装孙子了,呵呵冷笑 :“是啊,你吃的盐比吃的米还多,没关系,我读的书比你认的字多就行了,反正打官司也不比谁吃的盐多。”

“所以吃盐吃多了不起吗?”郑荟气呼呼地咬了一口鸡翅,“我看是工业盐吃多了吧,脑子中毒了。”

“你知道工业盐的主要成分吗?”宋桐生突然问道。

郑荟抬起头,睁大了眼睛看着宋桐生,摇摇头。

“亚硝酸钠。”

“嗯。”郑荟点点头,“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问完之后你就不记得那些烦心事了。”

宋桐生这么一说,郑荟发现还真是,她现在脑子里基本上就是亚硝酸钠和氯化钠了。

郑荟低下脑袋啃鸡翅的时候,觉得她不经意间又被宋桐生撩了一把。她偷偷地抬头看宋桐生,却对上了宋桐生那双深不可测的黑色眼眸。

她没来得及对自己的偷窥行为有所解释,就听见宋桐生开口说道:“你快吃吧,冷了不好吃了。”

郑荟点点头,吃了几口,不禁问道:“晚上吃什么?”

“你这顿还没吃完呢,就想着下一顿了。”宋桐生挑了一根薯条,蘸了一下番茄酱,扔到嘴里,然后皱眉,“也就你们这些小姑娘喜欢吃这些东西。”

“除了我还有谁?”郑荟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

“丫丫。”宋桐生答得干脆利落。

郑荟得到了满意的回答,心里雀跃,面上却像怂包似的不敢表现出来。

工作狂郑荟自从得了宋桐生带她吃饭的许诺后,每天下班跑得比谁都快。

两个人每天都在梧桐饭店碰头,然后宋桐生带着她走街串巷,似乎要把老城区所有好吃的都吃个遍。

郑荟觉得她实在是挺有重色轻友的潜质,唐若这段时间不知道约了她几次,都被她拒绝了。

唐若问她是不是谈恋爱了,她含含糊糊、闪烁其词给糊弄过去了。

宋桐生的手已经完全好了,中午的时候,他给她送自己做的饭,但是晚饭的时候,他还是带着她在老城区各处觅食。

郑荟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她其实挺想问的,可是在宋桐生面前,她自作多情的次数太多了,多到她实在是有点害怕。她害怕自己问出口后,连最近好不容易构建起来的美好氛围都破坏了。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像现在一样畏畏缩缩、束手束脚过。果然一物降一物,她是孙猴子,他就是如来佛。

她看着宋桐生很麻利地帮自己把一只大闸蟹大卸八块,然后放到了她的碗里。

“你想什么呢?”宋桐生抽了一张纸巾,细细地擦拭着手指。

“我在想从哪里吃起比较好。”

宋桐生倒了一小碟香醋,给郑荟递过去:“随意。”

郑荟难得有了自己实在是太懒惰的自觉,伸手给宋桐生倒了一小盅黄酒:“来来,我们喝酒。”

宋桐生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郑荟巴巴地望着他,问道:“好喝吗?”

宋桐生点头:“好喝。”

郑荟扬起下巴,得意地道:“那是,我倒的酒就是好喝。”

宋桐生很给面子地把酒盅递过来,郑荟笑着又给他倒了一盅。

还没等郑荟问,宋桐生就先抢白了:“这杯更好喝。”

“确实,第一杯润喉,第二杯才是真品,所以滋味才更好。”

宋桐生搁下酒盅,却不再假手郑荟。

“你怎么不给我机会拍你的马屁了?”

宋桐生慢慢地抿了一小口黄酒,回道:“我怕你编不下去。”

郑荟被逗笑了,白净的脸上笑得粉扑扑的,在灯光下,她看着像一个诱人的水蜜桃。

宋桐生觉得他今天的酒量不行,还没喝上几杯就醉了。

两个人吃得太投入了,出去的时候才发现下雨了,而且下得还不小。

宋桐生向店员借了一把伞,刚刚撑开伞,准备跟郑荟一起走的时候,就看到了郑荟脚上一尘不染的小白鞋。

郑荟没有当事人或者不需要开庭的时候,一般都穿得不太正式。因为这两日天气降温,她翻出了碎花长裙穿上,外面披了一件长袖的开衫,搭配了半天,才穿上了脚上这双有点少女的小白鞋。

老城区的地下排水系统老旧,一下雨路上就容易有积水,宋桐生实在没法想象郑荟这鞋子踩下去会是什么惨状,于是他把伞递给了郑荟,自己半蹲到她的前面:“你上来吧。”

郑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像小兔子一样,一蹦就蹦上了宋桐生宽厚、结实的后背。

宋桐生的双手钩住郑荟的双腿,很稳地起身。

郑荟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宋桐生的脖子,整个身体都贴在了宋桐生的背上。

“郑荟。”

“嗯?”

“你别勒着我的脖子。”

“哦。”郑荟把手慢慢地往下移,一不小心就碰到了宋桐生的锁骨,她仗着宋桐生后边没长眼睛,就起了坏心思,用手指轻轻地抠着玩。

宋桐生把郑荟往上托了一下:“别闹。”

“没闹。”

“我的锁骨上是谁的猪蹄?你看到了吗?”

“我没看到啊,哎,你看到我手上抓着的鸭锁骨了吗?感觉很好吃。”

郑荟的手被初秋的风吹得有点冷,她的手指依旧没有离开宋桐生的锁骨,宋桐生觉得他的身体和心里都爬满了小蚂蚁,那些小蚂蚁排着队,啃着他的肉,吸着他的血,不疼,却痒,难耐的那种痒,仿佛他需要抓住些什么,才能缓解这种状况。

那条路不长,郑荟很轻,宋桐生却像是艰难地走了半辈子。

可他们终归还是走到了目的地,到了该分别的时刻。

郑荟站在车前,心情愉悦地和他说再见。

“郑荟……”宋桐生叫住了准备上车的郑荟,“明天起,我不能给你送饭了,也不能带你去吃饭了。”

正在拉车门的郑荟手一顿,皱眉问道:“为什么?”

似乎每一次都是这样的,每当她自以为和宋桐生的关系进了一步的时候,宋桐生总能无动于衷地随时抽身,顺便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

宋桐生看着郑荟脸上消失殆尽的笑意,和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淡淡失望,终究没有硬下心来把话说绝,不过是挑了一个看似最合理的借口:“我和你哥要在城北开家饭店,会比较忙。”

本来下得很大的雨慢慢地变小,郑荟打开车门,又关上,她咬着嘴唇看着宋桐生,想开口,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来来往往的人群不断地从街上走过,喧嚣声一片,只有他们两人像是静默的雕塑,彼此相望,却不发一言。

最后还是宋桐生轻轻地拍了拍郑荟的肩膀:“傻丫头,我帮你哥那个资本家赚钱呢。”

郑荟轻轻地翻了一个白眼:“又不是帮我赚钱。”

宋桐生帮郑荟打开车门,郑荟认命似的钻了进去,宋桐生等郑荟系上安全带后,便关上了车门。

郑荟发动了汽车,宋桐生却敲了敲车窗玻璃,于是她把车窗打开了。

“郑荟,好好吃饭。”

郑荟的车底盘低,宋桐生个头高,跟她说话的时候,深深地弯着腰,看着着实吃力,看得郑荟心里的郁气也消散了不少:“那你有空了一定给我送吃的。”

“好。”

车子慢慢地驶离梧桐饭店,郑荟从反光镜里看着一直目送她的宋桐生,直到宋桐生的身影越来越小,小到再也看不见。

郑荟又回归到了劳模的状态,以前每天中午都准时出现在办公室的宋桐生帅哥,到现在都没有露面。

谈颖手撑着下巴,问陈幸一:“一帅,小郑和宋桐生怎么回事啊?”

“待会儿EMS小哥来送快递的时候,把这张快递单给他。”陈幸一把填好的快递单递给谈颖,“关于小郑的感情问题,你不是应该知道得比我多吗?毕竟你们总是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

“我之所以问你这个问题,不是觉得你知道得比较多,而是因为我们两个看好他们。简而言之,我们就是他们的CP粉—桐荟CP粉。现在我们看好的CP出现了危机你知道吗?他们要开始虐粉了吗?”谈颖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陈幸一聪明的脑子似乎正在努力地试图理解“CP”是什么,“虐粉”又是什么,努力了半天才慢慢地有了点领悟。他笑着安抚谈颖:“今天宋桐生过生日,我们一起打篮球的那帮人要给他庆祝,到时候我看看能不能打探些什么。”

宋桐生年过三十之后,就有点抗拒过生日,但是架不住田洋在群里吆喝着要为他庆生。

最后,他还是在梧桐饭店里给他们一帮人预留了一个包厢,几个大老爷们,外加两位愿意出来吸二手烟的家属,稀稀落落地把圆桌围了起来。

十多年的老朋友相聚,气氛很快就热络起来了。田洋灌了几杯酒,就开始追忆往事,高谈阔论当年宋桐生英雄救帅哥的故事。

田洋的老婆顾诗笑着打趣:“你当年怎么没有以身相许?”

田洋就是个人来疯,别人不搭理他还好,一搭理他,他就开启表演型人格,跑到宋桐生旁边,故作娇羞状地往宋桐生身上靠,直吓得宋桐生恨不得出手揍他。

徐向安是这群人里最坏的,等田洋冲上去的时候就架好了手机,噼里啪啦一阵拍,拍完之后还不罢休,挑了一张较为清晰的照片就往朋友圈发,并且配上文字:老田说要对老宋以身相许。

十一月十日晚上九点半,郑荟在为“双十一”最后的血拼做准备。直到把购物车里塞得满满当当,她才罢手,把程序切换到了微信。

刷到徐向安发的照片时,她着实被吓了一跳。田洋贱兮兮地靠在宋桐生的怀里,宋桐生脸上的无奈突破屏幕,直接传达到了郑荟的眼里。

她看到顾诗在底下回复:今天寿星最大,我愿意为老宋让出一天老田。

包括徐向安在内的几个人纷纷附和:嫂子大度。

只有宋桐生一个人回复顾诗:寿星最大,听寿星一句,快把老田拉走。

郑荟这才知道今天是宋桐生的生日,而这个事实,是她在冷冷清清的家里,无聊败家的间隙,通过朋友圈才得知。

她的心里有点酸涩,有点烦躁,还带着点对宋桐生无缘无故的怨恨。

她在徐向安的留言下回复:为什么不叫我?

回复她的是陈幸一,他说:待会儿我们转战KTV,你过来玩。

看看,连他认识不久的陈幸一都被邀请了,她这种认识了好几年的倒是只能在家抠脚玩。

郑荟抱着手机在床上抱怨了一会儿,然后从床上跳起来,打开衣柜,把这个季节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下来,又不厌其烦地一件一件地往身上比画。

折腾完之后,她又开始对着镜子化妆,妆不能太浓,在KTV那种地方,妆太浓了容易被误解,但也不能太淡,太淡了在不太明亮的光线下会没有效果。

好不容易把自己拾掇好了,郑荟拿起手机,微信朋友圈一下子多了好多回复。

徐向安:我以为你要继续当安静的美少女。

田洋:美少女,快来。

童逍:美少女,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陈幸一:美少女同事,在KTV,以前和老景去过的那家。

自始至终,宋桐生都没有回过一个字。

郑荟咬着嘴唇在心里算计了一小会儿,才拿起手机和车钥匙出了门。

KTV离梧桐饭店不远,穿过两条街,右转弯就到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那边赶去,喝了点酒的都有点野,话说个不停,嗓门也不小,要不是个个看着人模狗样且穿着有品位,否则倒真像是去砸场子的。

宋桐生一直关注着徐向安那条朋友圈下的评论,但是郑荟回了一条信息后,就没有了下文,导致他也吃不准郑荟到底会不会来。

他想她来,因为许久未见,十分挂念;可是他又不想她来,他总得习惯这种长久见不到她的日子。

他心里惦记着郑荟,就有点心不在焉,一直到了包厢里都提不起精神。

田洋和童逍最爱闹腾,两个人抢着麦克风搂成一团,顾诗在一边无奈地看着还像是一个孩子的老公。徐向安和陈幸一招呼服务员去拿牌,准备组个牌局,苏昇和他老婆腻在一块儿说笑着。

热热闹闹的氛围中,宋桐生却觉得现在比以往一个人的时候还要冷清,直到郑荟的电话打过来,他才意识到,就算他不肯承认,但他确实一直在等她。

宋桐生站在KTV门口,看到郑荟的车利落地倒进了一个车位里,然后穿着一字肩薄款毛衣的她从车里走出来。

郑荟招呼宋桐生赶紧过去,等到宋桐生走过去的时候,她打开了后边的车门,弯腰取东西。

毛衣是短款的,她一弯腰,露出后背一截白嫩嫩的皮肤,看得宋桐生的眼睛发直。

郑荟拎出来一盒蛋糕,递给宋桐生,锁骨因为郑荟的动作变得仿佛是展翅欲飞的蝴蝶,妩媚而又性感。

宋桐生接过蛋糕,道了句“谢谢”。

两人并排走着,郑荟闲闲地瞥了眼宋桐生,问道:“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宋桐生一时无语,半晌后才尴尬地道:“喝酒喝多了。”

“你喝了多少?”郑荟凑过去闻了一下,果然闻到了一股让人不太喜欢的酒味,“闻起来酒味是挺浓的。”

宋桐生的酒量很好,喝了这么点酒其实真没什么事,可是此刻郑荟靠得实在太近了,近到他像是喝醉了一般觉得恍惚,脑子几乎一片空白。

郑荟进包厢时,童逍最先表示欢迎 :“我的女神,你可算来了。”

郑荟朝他翻了个白眼:“你这种有妇之夫别给我贫嘴了。”

童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心眼极大,因为学生时代追了她好几年,导致后来他有了稳定女友后,都不改献殷勤的姿态,这使得他的女友对她非常有意见,每次相见都没什么好脸色。她觉得自己挺冤枉的,因为自他第一次表白起,她就严词拒绝,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做过任何给他希望的事,也没有说过任何暧昧的话。而且因为觉得作为地主家的傻儿子,他能找个才貌双全的女朋友,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所以原本爱跟着徐向安到处吃喝玩乐的她,本着能避嫌就避嫌的态度,他在的聚会,她都尽量避免参加。

她估摸着就是因为自己的退让,导致她错过了早早认识宋桐生的机会。

郑荟正感叹着世事无常,原本和童逍抢话筒的田洋因为童逍的退出,不战而胜,但是因为胜利来得太容易,他顿觉无趣,也凑过来瞎胡闹。

“哟,还是郑律师想得周到,还带了蛋糕。”田洋表现得挺羡慕的。

顾诗是个操心的命,一把推开耍贱的自家老公,接过蛋糕,利落地拆封,并且点上了蜡烛 :“既然蛋糕都有了,许个愿吧,老宋。”

宋桐生被推到蛋糕前,许久没做这种有仪式感的事情,他有点儿不习惯。

郑荟扯了扯他的袖子,催促道:“你快点许愿、吹蜡烛,这家蛋糕店的提拉米苏蛋糕很有名。”

宋桐生闭上眼睛,许了个愿望,然后吹熄了蜡烛。

众人又开始热热闹闹地分食蛋糕。除了郑荟,其他人刚刚在梧桐饭店都吃撑了,只象征性地吃了几口,一个大蛋糕最后还剩下一大半。

郑荟歪着头问大伙:“你们都不吃了?”

众人都摇头,郑荟很满意众人的表现,笑眯眯地切了块蛋糕,装了盘,小心翼翼地端到寿星面前,趁着宋桐生不注意,迅速地往他脸上一扣。

让他这么久不给她送饭!让他生日不请她!让他总是搞得她患得患失!让他使她尝到了爱而不得的滋味!

郑荟还没来得及得意多久,就被宋桐生半搂着肩推到了蛋糕前,等到她想挣脱的时候,宋桐生那只糊满蛋糕的手已经糊了她满脸。

“宋桐生,你要死了,我的妆!”

众人看他们两个脸上惨不忍睹,毫无同情心地哈哈大笑,田洋笑得最大声,郑荟想着要不是顾诗在,余下的那些蛋糕都是田洋的。

蛋糕粘在脸上的滋味不好受,郑荟气冲冲地起身前往洗手间,宋桐生也在后面跟着。

原本“雄赳赳,气昂昂”走得飞快的郑荟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去,让一直不紧不慢跟在她身后的宋桐生差点没刹住,直接撞上去。

“生日快乐。”

“谢谢。”

郑荟又转过身往前走:“你刚刚许了什么愿?”

“家人和朋友身体健康。”

“就这个?”

“嗯。”

郑荟加快步伐,一闪身就进了女厕所。果然,宋桐生的榆木疙瘩脑袋里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关于老男人该找个对象的想法。

宋桐生带着“郑荟到底又在气什么”的疑惑进了隔壁的男厕所。

郑荟为了洗掉脸上的蛋糕,基本上把脸上的妆都洗掉了,最后她出来的时候,只有朱唇的一点红。

宋桐生站在拐角处等她,看到她出来,便朝她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女厕所隔壁的男厕所传来了一阵不大不小的呻吟声,郑荟被冷不丁的这一声给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时,好奇心已经让她踮着脚往里面张望了。

宋桐生没想到她的胆子这么大,手臂一揽,带着她就往外走。

郑荟急忙问道:“你干吗呢?”

“你干吗?”宋桐生反问。

“我就好奇。”

宋桐生一时语塞,垂下手臂,但是怕郑荟又跑过去看,拽着她的手腕就往外走。

宋桐生的手非常灼热,郑荟觉得她的手腕都快被烫熟了。

“你是不是发烧了?怎么那么烫?”郑荟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探宋桐生的额头。

宋桐生轻轻一挡,就把郑荟的手挡下来了:“我喝酒喝多了。”

“人醉死在酒缸里也没这么烫啊!”郑荟不信,说着又伸出手。

宋桐生作为一个正常但是没有过性生活的男人,早在厕所那里,就被那声声音勾得有了些许反应,现在哪里受得住郑荟凑这么近,连忙伸手抓住了郑荟不安分的手。

两个人边闹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包厢门口,还恰巧碰到了徐向安推门出来。

徐向安诧异地看着自己的兄弟一只手握着郑荟的手腕,一只手抓着郑荟的另外一只手,最主要的是,郑荟居然一点儿都没有挣扎。

他像看好戏般地问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呢?”

郑荟急急地看向徐向安的身后,厚实的包厢门被掩得严实,本来有点心虚的她倒是无所畏惧起来:“我调戏帅哥啊,你瞎啊?”

宋桐生听着郑荟的回答,只觉得今天喝多了的是郑荟,他才是滴酒不沾、完全清醒的那个人。

他松开了双手,看着徐向安,想从徐向安的脸上看出些许情绪来。

可是徐向安的脸上带着一贯的笑意,一点端倪也看不出来。

徐向安没对郑荟的回答给出任何回应,他穿过两人中间的隙缝,扔下一句“你们继续”,然后潇潇洒洒地往厕所走去,留下两个人面面相觑。

郑荟没了刚才的没羞没臊,后知后觉地尴尬起来,率先推门溜进了包厢。

包厢门慢慢地关上,把童逍鬼哭狼嚎的歌声隔在了门内。

门里门外,像是两个世界。门里面热闹的世界仿佛与他毫无关联,他只觉得自己最隐蔽、最阴暗的心思终于还是被徐向安发现了。

他无措、不安,可是又带了种解脱。

他在外边等着徐向安,等着徐向安“判刑”。

可是徐向安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搂着他的脖子把他带进了包厢。

田洋和童逍两个麦霸终于把嗓子唱哑了,瘫在沙发上互相嫌弃对方唱得难听。

苏昇和他老婆终于有机会上场,一首《小酒窝》热场,一首《屋顶》渐入佳境,一首《广岛之恋》直接把气氛推入高潮。

这两个人唱得太好了,毫无悬念地秒杀了田洋和童逍,当然也让后面接棒的选手倍感压力。

压力没有变成动力,徐向安直接以要打牌为由,要求切歌。

结果大家纷纷效仿,围着徐向安他们看打牌。

郑荟戳了戳靠在沙发上看打牌的宋桐生:“寿星唱一首歌。”

宋桐生从沙发上坐起来,问郑荟:“唱什么?”

“还带点歌功能的?”

宋桐生揉了揉脑袋,回答:“没有。”

“那你问什么?”

“我随便问问。”说罢,他长腿一迈,就到了点歌机旁边。

郑荟心想:你腿长了不起啊!

高昂的前奏慢慢响起,宋桐生就拿着话筒站到了屏幕前,背对着郑荟。

“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丝浅笑让我心发烫。你,头也不回的你,展开你一双翅膀,寻觅着方向,方向在前方,一声叹息,将我一生变凉。你在那万人中央,感受那万丈荣光,看不见你的眼睛,是否会藏着泪光。我没有那种力量,想忘也总不能忘,只等到漆黑夜晚,梦一回那曾经心爱的姑娘。”

那是屠洪刚的《你》,高中时代很火的《孝庄秘史》的片尾曲,郑荟很喜欢的一首歌。

宋桐生的嗓音没有屠洪刚那么洪亮、高亢,低沉而略带沙哑,可是依旧把这首歌唱得柔肠百转、深情万分。

郑荟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作铁汉柔情,她也隐隐明白,如果有幸被宋桐生爱着,那一定会非常幸福。

她在宋桐生歌声的余韵里,走到了点歌机前,点了一首《我要找到你》。

“我明白会有一颗心,在远方等我靠近。喔,我要找到你,不管南北东西,直觉会给我指引。若是爱上你,别问什么原因,第一眼就能够认出你。”

郑荟安安静静地拿着话筒,看着歌词,低低地哼唱起来。她唱歌一般,音准能够跟上,可是徐向安总说她唱歌就像和尚念经,毫无感情。

这也许是郑荟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带着感情唱一首歌,一首回敬给宋桐生的歌,哪怕宋桐生唱的那首歌可能根本不是唱给她的。

你,我要找到你。

半夜一点多,本来叫嚣着要通宵的人群,因为扛不住酒精和睡意,不得不提前散场。

宋桐生先去前台付钱,等到郑荟慢悠悠地走出来的时候,前台的小姑娘还在卖力地给他推销,让他充值办会员卡。

小姑娘一边说着,一边偷偷地看向宋桐生,小眼神里春水荡漾。

宋桐生一脸无奈,但是小姑娘说话太快,一点儿都不给他插话的机会。

郑荟脚踩着高跟鞋,趾高气扬地走了过去,也不看那个小姑娘,只是对着宋桐生问道:“你怎么还没好?”

宋桐生转头看向郑荟,她脸色正常,但是语气不对劲儿,那是略微不满的撒娇,像是对着恋人的娇嗔。

还没等宋桐生回过味来,原本叽叽喳喳的小姑娘就闭了嘴,报了价。

宋桐生付完钱,才跟着郑荟一同出去。

外面的电子钟上显示着十一月十一日,郑荟盯着那个数字愣了许久,才难以置信地出声:“现在十一月十一日了?”

宋桐生点了点头。

郑荟赶紧掏出手机,点开淘宝,然后发现,她要买的那些东西全部被抢光了,一件都没剩。

“都是你生日惹的祸,你怎么挑十一月十日生日呢?就因为你生日,我都错过了零点抢购,感觉损失了一个亿。”

宋桐生难以理解女生这种打折买就是赚到了的理念,并且觉得他十分无辜,可是刚刚童逍给他这个万年光棍传授脱单经验的时候,告诉他,喜欢的女孩子说什么都是对的,不需要你理解她,只要点头赞同就行了。

于是他很诚恳地跟郑荟说了句“对不起”。

郑荟顺杆而上,蛮不讲理地道:“对不起是嘴上说说就行的吗?”

宋桐生顿时觉得他像跳进了一个肉眼看着很浅,但是实际上是一个无底洞的坑里,可是他只能硬着头皮说道:“那我要怎么办?”

“我要吃糖醋里脊、红烧鸡腿、培根金针菇卷、土豆炖排骨、小炒肉……”

“这么多你吃得完吗?”

“我有说过要一顿吃完吗?”

宋桐生:“……”

“我明天要先吃……不是明天,是今天中午,我要吃小炒肉。”

田洋他们叫的车到了,早走了,现在就剩等着郑荟的徐向安,和车还没有到的苏昇夫妇。

苏昇老婆困得不行,抱着她老公,眼睛都睁不开,感觉站着都能睡着。

这该死的光棍节,三只单身狗站在瑟瑟寒风中觉得被塞了满嘴的狗粮,滋味别提多微妙了。

郑荟为了漂亮,穿了一件不防风的薄毛衣,露出的肩膀部分就不说了,就连衣服遮住的地方都是到处钻风,冷得她直打哆嗦。

“大晚上出来你也不知道多穿点。”徐向安说着,就要把他穿的风衣脱下来。

“你别脱给我了,你老人家要多保重,我们赶紧钻车里去。”郑荟转头又看向宋桐生,“我载你一程?”

“不用了,我们不顺路,而且这里离我家就两条街。”

郑荟也不再客气,哆哆嗦嗦地钻进了驾驶座,徐向安和宋桐生道了别,就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车开出好一段路,郑荟才慢慢地暖和过来。

徐向安也终于开口询问:“荟荟,你喜欢宋桐生?”

“嗯。”她回得十分爽快,不过转念一想,倒是有点心虚地问道,“很明显吗?”

徐向安头靠着窗户,细细地打量着郑荟,小公主长大了,像女王一样在职场上和别人厮杀,可是在感情的战场上,她利落挥剑斩断渣男之后,便再无敌手。此刻她看见了铮铮勇士,心向往之,却懵懵懂懂地不敢向前迈进。

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斟酌着言辞回答郑荟:“不明显,可是我认识你将近三十年,对你太了解了,如果你对宋桐生没意思,单凭宋桐生搂着你抹你一脸蛋糕,你都能甩宋桐生一耳光,更别说在外面楼道上拉拉扯扯了。”

郑荟笑出声来:“你怎么知道不是因为我打不过他呢?”

“凭你对他的了解,难道看不出来他这种人是坚决不会打女人的吗?”

郑荟把车停在徐向安住的小区门口,然后看向徐向安,一脸严肃地道:“哥,你觉得他会喜欢我吗?”

徐向安觉得挺好笑的,原来自信心一直爆棚的郑荟也会有这样纠结无措的时候,他反问:“你觉得呢?”

郑荟摇摇头:“我不知道,每次我觉得他对我有意思的时候,他都有办法让我气到跳脚,恨不得下定决心和他绝交,这辈子都不要见到他。一次又一次,我觉得他就是上帝派来折磨我的。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的,你知道谈颖吧,多漂亮啊,但是每次他去我们单位,礼貌地打个招呼后就再也不会往人家身上瞟。”

徐向安终于被郑荟给逗得笑出声来:“这个你不用担心,要是他喜欢男的,他肯定喜欢我,但是我和他这么多年兄弟,我知道他对我绝对没意思。”

“你可真不要脸。”

“我以为不要脸一直是我们外公外婆那边的传统呢。”徐向安松开安全带,“没想到,我们郑荟小公主一碰到宋桐生,连这项优良传统都抛弃了。”

徐向安揶揄完就想开门走人,却被郑荟拉住了衣摆,郑荟急急说道:“你先别走,我还没问完呢。”

“你别问我了,宋桐生这么多年都没有谈过对象,我也不知道要怎么给你建议。”徐向安也挺无奈的。宋桐生看着挺横,独来独往的,但是两人认识越久、了解越多,徐向安越觉得他是高人,基本上称得上无欲无求了。

“说好的兄弟呢?”郑荟开始不讲道理了。

“我只能告诉你,你是他身边唯一的单身的优质女性,如果他是一个正常男人,你应该机会很大。”说罢,徐向安推开车门,头也不回地关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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