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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大大YYDS!
  • 绝绝子,这章写得针不戳~~
  • 大大为啥还不更新,小丑竟是我自己!
  • 什么是快乐星球?下一章就是我的快乐星球。
  • 代入感太强了,我已经开始生气了!
  • 这是我不掏钱就可以看的吗?
  • 就这?你们觉得她好看?笑死人了,我也这么觉得
  • 听说这本书很好看,结果点开一看,呵呵,原来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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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真爱

 

孟琼十八岁时,考上了悉尼的一所大学。

一几年那会儿的悉尼不比现在,世道乱,消费也高,孟琼一个小姑娘没资本也没权势,独自在那吃了不少苦。

那时,她勤工俭学,在咖啡厅里兼职。

一次被几个西班牙人拦住,眼里满是色气,说着她听不懂的荤话。

孟琼没遇见过这场景,她分明避了又避,可那群人还是直接撞了上来,托盘里的瓷杯顺势稀里哗啦碎摔了一地,她也彻底被咖啡浇了个正着,胸前湿了一大片。

正值下午,此刻闹出动静,周遭不少人都看了过来,孟琼窘迫地拿托盘遮住身前,可他们却步步紧逼,甚至想抢了她手中的托盘。

“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

沈逢西就是这时出现的,上前一步挡在她身前,用流利的西班牙语不屑骂他们几个混蛋。

后来桌子掀了,盘子也全碎了,沈逢西自掏腰包把钱赔给老板,孟琼跟在他身后提出要还钱却被拒绝。

“收姑娘钱算什么,”少年斜上方那盏昏暗影绰的路灯将他脸上的血痕拓出,他却漫不经心一笑,“只是下次见,就别再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了。”

声音回荡,带走一阵疾风。

这是那年独在异乡的孟琼,第一次感受到一种奇异特殊的感觉。

后来,她才知道沈逢西就是当时悉尼最有前途的职业拳手,也难怪,一打三也能把那几个西班牙壮汉给打趴下,绝不是一般人。

凭借着那次的缘分,他们越走越近,最后水到渠成。

他们在一起了。

沈逢西那会儿是真宝贝她,虽然没什么钱,但夺冠赢下来的钱全都交给她,自己一分不剩。

朋友笑他是个妻管严,他却从不觉得这是个贬义词,说:“姑娘当然要富养,我一个大男人怎么着都能凑合。”

他是个潇洒主儿,爱一个人就要爱得明目张胆。

那时候他到哪都带着孟琼,多漂亮的姑娘找他聊天连搭理都不搭理。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一六年,那场比赛打得太激烈,打到中途对方拳手为了赢不惜动手脚下黑手,后半场沈逢西被打得鼻青脸肿,眼皮肿着,下场后连路都看不清了,谁劝也不听,死活不肯包扎,非要见孟琼。

最后硬挺着半个小时,孟琼终于来了,他一把把她捞进怀中,就开始在那交代后事,满嘴是血,话都说不太清楚。

“床底下还有点钱,不是偷攒的……本来打算留着给你买礼物……”

孟琼又无奈又想哭,唬他要是敢死,就把钱给别的男人花。

沈逢西当真了,目光灼灼,攥着她的手腕好半天没说出话,直到被拖上救护车都哽着一口气不肯闭眼。

后来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拔了输液管去找孟琼。

就凭他这股没出息劲,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对孟琼到底有多认真了。

都说年轻时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容易误终身。

那时候孟琼还在傻傻地想,如果是他,误就误吧。

十八岁,沈逢西连夜托人从科茨沃尔德来给她拉了一大货车的向日葵,在大学门外站了一下午向她表白,承诺绝不会让她后悔。

十九岁,她过了人生中第一次生日,沈逢西凌晨驱车带她横穿悉尼塔,从情人港到蓝山,陪着她登上了沃轮奔高天文台看了场“极光银河”,祝愿她前程似锦,未来一片光明。

那时候她以为他们会这么一辈子,会一直这么走下去。

但后来,一切就变了。

恋爱的第三年,他们之间出了很多问题。

一些数不清的矛盾正在发酵,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沈逢西夜不归宿,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到最后两人几乎一周见不到一面。

孟琼每次和他打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敷衍和冷淡。

身边的朋友们都在传,说沈逢西是腻了。

但孟琼不信,一点都不信。

沈逢西不接,她就继续打,打到他接为止;他不出现,她就去找他,在拳馆外等他,一等就是一整天,沈逢西最后的确出来了。

他神色冷淡,不耐烦问她:“你怎么来了?”

馆内传来笑嘻嘻的女声,很是亲密的叫他:“逢西,快来呀,在外面干什么呢?”

“嗯。”他漫不经心应道,转头看向她,“别等我了,早点回家,我今晚不回去。”

说完就转身走进去。

孟琼看着他的背影,轻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的背影没有停顿。

“不知道。”

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当时的孟琼天真地以为能等到他回心转意。

她依旧没日没夜地等。

却始终没等到他回来。

最后,倒是等到了一个其他的消息。

原来,和她朝夕相处了整整三年的男朋友,并不是什么一穷二白的穷小子。

他是北城沈氏集团的独子,未来的沈氏集团总裁,沈逢西。

其实孟琼很早就有这种感觉了。

她清醒地感觉到,她和沈逢西不是一类人。

但她却没想到会差这么多,差到跨越了几个阶级。

沈逢西从没想过和她走到最后,所以也并没打算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

孟琼于他而言,不过是一时新鲜。

而现在,腻了。

那天她同时收到了来自国内的电话,父母为了逼她回国,找她要钱,甚至将她爷爷的骨灰扔了个稀碎,从小到大,那是唯一关心她的人。

当晚得知了消息的孟琼高烧一场,一整晚都在发抖,烧得浑身滚烫,五脏六腑都在痛。

她摔下了床,不知费了多大的力气,才给沈逢西拨通了电话。

可那头却始终是无人接通。

十二通未接来电,那夜,她在绝望中挣扎,一次又一次,不断将她的心撕碎。

漫长无比的一夜,她毕生都忘不了这剥离的痛。

最后,天即将要亮了,沈逢西的电话终于接通了,却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接通的,女人在电话的那端朝沈逢西问:“逢西,你女朋友的电话,打了好几个呢,接不接?”

“不用管她。”

那头的声音冷冰冰的,还带着些不耐烦。

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孟琼握着电话的手终于无力松开,她麻木地望着天花板,眼睛有些酸痛,泪不知何时顺着脸颊滑了下去,是滚烫的。

她却已经感受不到烫了。

轻轻闭上眼,身周都是彻骨的寒意。

身子是凉的,心也是凉的。

当天孟琼便订了最早的一班航班,离开悉尼,飞回了国内。

她断绝了和悉尼的一切来往,也决心忘记这里的一切,把这里当作了一场荒诞又离奇的梦,而现在梦醒了,她也该归于现实。

可事不遂人愿。

时隔两年,在北城电视台实习的她,再次遇到了沈逢西。

仍记得那年在酒局上,沈逢西从始至终没看她一眼,就任由她被几个老总灌得酩酊大醉,还在背地里密谋着怎么把她带走。

那时候孟琼已经没有任何意识了。

最后,那几个老总把她半拖半抱带出了门,都叫好车准备要往酒店的方向去了,却在门口的位置瞧见了那个男人,那个抽着烟的沈逢西。

他头都没抬,只淡淡说了两个字。

“行了。”

便阻止了那群人的意图。

待众人走后,沈逢西盯着她看了很久。

“别来无恙,孟琼。”

孟琼低着头笑了笑。

“沈总好大的排场,我都快要认不出来您了。”

那晚都被酒意驱使,孟琼只记得被沈逢西抱进了包厢,她醉得太沉,之后的事便再无印象,但也因为那晚的意外,最终,两人奉子成婚。

当年要结婚之际,孟琼孕晚期反应很大,难受到根本闻不得东西,光是看见胃里就要泛酸水。

那天,他看着她在医院里打着吊瓶的模样,一言不发,只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她,冷声道:“别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沈家的孩子不能有任何意外。至于你,孩子生下来,沈家也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了。”

两人是为了给孩子正名才结婚。

他当年的态度也很明确,孩子生下来她就可以走了。

但当年孟琼生佑佑时早产,小家伙在吸氧室吸了大半天的氧才好不容易活下来,沈母不想让外人觉得他们沈家毫无人性,去母留子,就没给沈逢西那个户口本。

他们才这么半将就半凑合地过到了今天。

细数这三年的婚姻,沈逢西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次次都是深夜而归,日出而走。

这些年外界说什么难听话的都有,来来回回都是那几句,说她是靠着孩子要挟沈逢西结婚,为了攀上高枝不择手段,是个黑心眼的捞女。

而沈逢西也不管这些传言,因为对她没有感情,所以也不在乎她。

从前孟琼不知道人心竟会如此易变,怎么能说不爱就不爱了呢。

但现在她明白了。

他不是不爱,只是把爱都给了别人。

她将近十年的青春,原来还比不过他和这女孩的两个月。

……

孟琼安静了半晌,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有必要提醒您一句,合作需要诚信,如果沈总只顾自己喜好便一味更换人员配置,那您在业内的信誉恐会遭影响,其中的利弊,还希望沈总能弹觔估量。”

“这是在威胁我?”

那头的男人缓缓吐了口烟雾,似乎不屑轻哂了声:“去悉尼待了两个月,你倒是硬气不少,怎么?这是有了新靠山,所以才急着要把我甩开。”

孟琼沉默几秒,只回答了他前面的话。

“我只是在劝沈总不要因小失大。”

也不知是不是那边的沈逢西过于忙,竟一反常态地没有和她继续纠缠下去,最后冷淡敷衍了一句。

“会考虑。”

这就是他的答复。

孟琼“嗯”了一声,将百叶窗拉下,窗外的阳光瞬间全无,办公室内暗沉的压抑。

她微顿了下,说:“佑佑今早一直问我你什么时候会带他去淘气堡玩,以后,就尽量不要再轻易承诺了,小孩子也会当真的。”

对面的男人一言不发,也不知听没听见。

孟琼说完便挂断电话了。

八九点的北城是忙碌上班的早高峰,从沈氏集团俯视往下,立交桥的匝引道盘根错节,交错纵横,在这车水马龙的拥挤道路中,每一辆车都显得那样微小如点豆。

沈逢西站在落地窗旁,双手搭在兜缝边沿,白衬衫袖管两侧的深黑色袖箍衬托得他气质更冷清倨傲几分,他不紧不慢收回视线,叫来赵助。

“按她说的去做。”

赵助有些迟疑:“您说的是上午来的那位许小姐,还是刚才打电话来的……”

“沈家还有第二个沈太太?”男人的声线中听不出情绪。

赵助一顿:“明白。”

“再有,去查她这两个月在悉尼都做了些什么。”

赵助得了吩咐,立刻去办。

沈逢西转身,视线随意落在了桌上那沓文件夹中,孟琼的离婚协议书被他夹在了中间,却也未曾拿出来认真看过。

不知动了什么心思,打开一看,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被签在开头的位置。

“女方:孟琼”

依稀想起当年那个眉眼带笑的女孩总被他笑,说写字潇洒得像个男人,现如今看来,倒是的确潇洒。

连笔带顺,一气呵成。

够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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