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丫头,一会儿过来吃晚饭!”书惟冲着电话喊,也不等我说同意就把电话挂了。
我气呼呼地忙着换衣服,换鞋子,心里恨恨地想,哼,霸道的丁书惟,要不是因为哲初,我才不去你那破窝!书惟是我的死党,哲初和他在同一所大学,两人合租着一套房子,再过半年他们就要毕业了。虽然我与哲初并未有过深交,但他忧郁的气质却总在我脑中萦绕,不知该怎么挥掉。
他们的“窝”离我家很近,我悠哉悠哉地走了5分钟就到了楼底下。书惟在阳台上朝我做鬼脸,还说:“乖,快上来吧!”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好象并未察觉。
我轻快地上了楼,手指轻轻在门上叩了三下,便有一个女子开了门。我抬头看了看门牌,202,没错啊。我愣愣地看着那陌生的女子,她却热情地把我让进屋,说:“你就是虫虫吧,先坐会儿,等一下就可以开饭喽。”我点点头,冲她笑笑。她转身进了厨房。
书惟在里屋没心没肺地喊:“丫头,我在这儿呢。”我只好走进去,没好气地对他说:“小子,你哪里泡来的MM啊?”他装出很悲戚的样子:“我哪那么有福气?筱如是哲初的女朋友,恋爱两年啦!现在他们就在厨房‘夫妻双双把菜烧’呢……”我的心颤了一下,原来她就是“筱如”,那个时常可以听书惟对哲初调侃的名字。只是从前,这个名字于我只不过是个抽象的名词,我可以当她不存在,可以心安理得地沉浸在对哲初的幻想中,像个很傻的孩子,一直在做着很傻的梦,可现在,梦被吵醒了。
眼前幻化出这样的场景:大滴大滴的血滴在纯白的雪地里,鲜红。眩目。那是我的心在寒冷的世界里滴血……
“喂,怎么啦?”书惟伸出手指在我眼前晃晃,“没事吧丫头?”我回过神,又瞪了他一眼:“把你的爪子拿开,我昨晚没睡好而已啦!”我不想让书惟看出什么不对劲。
(二)
饭桌上。
我仔细地看清楚了筱如的样子。那是个美貌雪肤的女子,一如那些小说中描述的女主角,一副精致而又不显山露水的妆容,得体至极,秀发在脑后一束,亲切随意中又完全没有“煮饭婆”的邋遢。我坐在旁边,简直是陪衬的绿叶,黯淡无光。
以前书惟总是“教育”我:“丫头,你也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化化妆,包装包装,免得以后嫁不出去!”每次我都冲着他大叫:“丁书惟,你凭什么管我?!哼,我不信,素面朝天就没人喜欢啦?”现在我看着筱如,想再说出这种话,就明显地底气不足了。
再看看哲初,干净的面容,微乱的发型,安静中隐约透着不羁,是的,不羁,却不张扬,他不是个多话的人。“他和筱如真的很登对呢。”我心里酸酸地想。
尽管心里有种种的不快,我还是尽量表现得很活泼,我给那个漂亮的女子敬酒,我亲热地叫她筱如姐,我说筱如姐你好漂亮啊,又会做饭,真是很贤惠,一定要收我为徒的哦;我也故作轻松地给哲初敬酒,我说帅哥你好福气,一定要好好对筱如姐的哦,我等着吃喜糖呢;我还笑着说祝你们幸福啊……
书惟假装板起脸,问我为什么惟独不给他敬酒,他说,好歹我也算你“表哥”吧,一直把你当个小P孩儿一样照顾着,居然不懂知恩图报。我笑得直不起腰来,什么表哥?不就是因为你爱收集那些个破手表吗?呵呵。两个人就这样磨着嘴皮子。哲初与筱如相视笑笑,看我们的眼神就像看两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听见自己的心在默问:“哲初,你真的以为我还没长大吗?
(三)
头重脚轻地回家。书惟本来要送我的,我没让。
五分钟的路,我走走停停,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总算走完了。开了门,电话正在不依不饶地响。懒懒地拎起话筒,就听见书惟在嚷嚷:“丫头,你总算到家了啊,我以为你被火柴给卖了呢!”
“什么火柴?”我有气无力地问。
“嘿嘿,卖女孩的小火柴啊!你这个笨丫头,我差点就拨110了。”
“唉,放心,我长得绝对安全……”我苦笑。
书惟还在那头唧唧歪歪的胡侃,我撅撅嘴,把电话挂了,然后把电话线也拔了。书惟一定知道,我只是累了。
我拿起“涂鸦”本,那是我平常无聊时顺手写的一些东东,譬如,诗。我写诗,边想着哲初边写,长的、短的,轻快的、深沉的,都是想对他说的话,可是,他都没有看到过,我想即使他看到了,也不会觉察到什么。写诗的时候,我是快乐的,所以,我曾经以为快乐是件很容易的事。
秋风翻飞着我的诗页,细细碎碎清脆的声音。
秋风还吹送到耳边一首歌:“Oh baby,I miss you,I miss you,选择你我就不想更改……”“I miss you”,我想词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一定是“我想念你”,可是,我更愿意将它理解为“我错过你”。是的,在是是非非的缘分岔道口,每天都演绎着无数的“错过”,叫人心酸、心痛甚至心碎。
因为错过,所以想念。
(四)
迷迷糊糊中就睡着了。
我做梦。我梦见哲初和筱如吵架,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然后筱如摔门走了,哲初就像个孩子一样伏在我膝头,无声地哭。我惊住了,他居然在我面前落泪!哲初还说,虫虫,我是喜欢你的,你知道吗?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握住了那双我早就渴望握住的手,却是,彻骨的凉!
我醒来,发现自己的心还在狂跳,想起梦中哲初的脸,那么真切。
匆忙洗漱了一番,我就急急忙忙往书惟的房子赶,没什么理由,只是想去一趟。一路上,脑子里像爬满了小虫子,乱乱的,怎么也清理不干净。
哲初和筱如正在吃早餐,他们对我的“不请自来”并没表示什么惊讶,哲初说,书惟还在房间睡懒觉呢。我说,啊,这个懒猪,我去揪他起来!
我进了书惟房间,看到他睡得正熟,便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我想。梦真的是跟现实相反的啊,哲初他们爱得好好的,从他们的交流的眼神里能看出什么叫默契。我又想起哲初修长的手指,它们,真的冰凉吗?我已经无从验证了……
不小心瞥见书惟床头一张粉蓝色的信笺,好奇地拿过来看,却意外地发现是写给我的信。
信里说,傻丫头,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哲初,可是他的爱都在筱如那里,不要总是做无意义的幻想了。信里还说,我知道你一直只把我当成死党,可是这却让我却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你,一个完完整整的你,我发现我开始喜欢你了。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不碰还好,一旦触碰到它,便钻心的疼,即使这样,我还是不舍得拔掉它……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把这些年来积压的满满的爱送给你?丫头,你肯为我回头吗?
我呆住了,想起《大话西游》里白晶晶对至尊宝说“我还没刷牙呢!”时无辜的表情。
其实,我想我应该是了解书惟的这种感觉的。就像我每次想起哲初,心里也会隐隐地疼,尤其是想到他在另一个人身边,陪她一起快乐或是伤悲,这种疼痛就越发不可遏止。
锐疼。是的,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词。
书惟翻了个身,我连忙把信笺放回原处,然后去拽他起床,和往常一样和他斗嘴,磨嘴皮子。我已经觉得有些累了,暂时不想考虑更多的事情。
(五)
回家以后,我烧了我的“涂鸦”本。
我在想,在这个爱情速食的年代,谁还是谁心头的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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